病例資料:
患者(家系圖中6),1968年出生。
2004年4月下旬因右上腹部隱痛在某大學二附院查腹部彩超和CT見右肝一約3.4cm×3.7cm占位,疑為惡性腫瘤,行手術切除,病理報告肝細胞癌,術后輔助5次經動脈化療栓塞(TACE),定期隨訪未見異常。
2009年9月因便血在某縣醫(yī)院查纖維腸鏡,見距肛緣10.5cm處一徑約1.2cm突起,癌胚抗原(CEA)11.4ng/ml、甲胎蛋白(AFP)3.3ng/ml,考慮直腸腫瘤。再在南昌大學二附院行Dxion手術,病理報告乳頭狀腺癌,排除肝癌轉移,系異時性二重癌。術后以FOLF0x方案化療4周期,定期復查CEA和AFP均在正常范圍內,影像未見異常。
2014年2月起出現骶尾部持續(xù)性隱痛,NRS評分2,腸鏡及盆腔CT未見腫瘤復發(fā)征象,CEA 23ng/ml、AFP 3.1ng/ml。
9月初疼痛加重,影響正常生活,NRS評分4~5,CEA升至78.2ng/ml,盆腔MRI見骶2以下尾椎骨質破壞并軟組織形成,直腸壁節(jié)段性增厚、突向腸腔,ECT掃描見骶尾椎核素濃聚,提示轉移,診斷直腸癌術后盆腔和骶椎轉移,行γ刀治療,DT 39Gy/13f。疼痛緩解至0~1。
12月底感右上腹部悶脹伴納差消瘦,腹部CT見右肝葉3個徑約3.0~3.5cm類圓形低密度影、呈不均勻強化,CEA 35.8ng/ml、AFP 821.3ng/ml,考慮肝癌術后復發(fā)并肝內轉移,建議行TACE,患者拒絕,僅要求行γ刀治療。
2015年2月初因咳嗽咳痰查胸部CT見右肺一徑約3.2cm結節(jié)樣陰影,提示肺轉移,建議服用索拉菲尼,但患者仍選擇γ刀。
5月復查各放射野病灶縮小,CEA 33.4ng/ml、AFP 661ng/ml,但肝內出現新病灶,由于體質狀況偏差,未繼續(xù)抗腫瘤治療,改服中藥,至同年10月仍帶瘤生存。
家族史:親屬5人先后患癌,先證者系大弟(家系圖中7),1994年9月確診肝癌、HBV(+),未治生存8個月;二證者二弟(家系圖中8),2004年4月初確診肝癌、HBV(+),手術加TACE,生存47個月;三證者本人(家系圖中6),2004年4月19日確診肝癌、HBV(+),手術加TACE;四證者(家系圖中5),系抱養(yǎng)無血緣關系哥哥,2005年7月確診肝癌、HBV(+),僅TACE,生存23個月;五證者父,2011年3月確診喉癌、HBV(-),未治生存24個月。
家系圖中l(wèi)~4均于1980年前出嫁、HBV(-)、健康,家系圖中9和10僅HBV(+)。
生活習慣:飲用低洼地井水數年,有長期進食大量煙爆臘肉和腌酸菜史。發(fā)病者均有吸煙飲酒史。家系圖見圖1。
討論
家族聚集癌是指整個家族中有兩人或以上確診為癌,可以是一種癌也可以是多種,家族成員僅限于與患者有血緣關系的一級和二級親屬。流行病學調查及臨床發(fā)現癌具有家族聚集特性,由于缺乏系統(tǒng)深入的相關研究,具體機制不明,目前推測可能與遺傳和環(huán)境等因素有關,通常認為系兩種或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。
本家系圖特點:a.發(fā)病者均為男性;b.二代4人發(fā)病均為肝癌,且家系圖中5系一起生活無血緣關系;c.家系圖中5~10 HBV(+)、4/6發(fā)病,家系圖中1~4 HBV(-)、0/4發(fā)??;d.發(fā)病者有共同的生活環(huán)境和生活習慣。癌具有遺傳特性已被廣泛認可,家族聚集癌特指僅限于有血緣關系的一級和二級親屬,強調的是血緣關系,即遺傳背景。癌患者后代患癌的風險明顯增高,男性發(fā)病比例明顯高于女性,年齡在30歲以上居多,本例均為男性、一級親屬、年齡在40~43歲之間,父最后確診且為喉癌,可能系本家族聚集的重要原因,后代遺傳父輩癌基因,在某特定條件下被激活而引發(fā)癌,理論上癌基因和抑癌基因任何一種或共同變化即可導致癌發(fā)生,但目前主張多基因協(xié)同、多步驟學說,即至少有兩個以上功能不同的癌基因異常激活才有可能引發(fā)癌變,系一個多基因、多階段、多途征的異常復雜過程,對蛋白質組學研究發(fā)現遺傳在家族聚集癌發(fā)生過程中起重要作用,證明遺傳是家族聚集癌的一個重要因素,但究竟起多大作用尚無定論,也有學者認為癌的家族聚集現象不一定為遺傳因素影響,例如肝癌,它最可能與乙肝聚集有關,就本例而言,先證者系二代家系圖中7,且集中在二代、均為肝癌、HBV(+),特別是家系圖中5無血緣關系,但有共同生活環(huán)境和生活習慣,分析與HBV感染關系更為密切,有文獻報告乙肝聚集家族肝癌呈現高發(fā)的特點。
陳務卿等報告70%家族性乙肝患者最終會按肝炎肝硬化肝癌三步發(fā)展,指出這是肝癌家族聚集原因所在,全世界每年平均有25萬人死于肝癌,而我國占45%,提出環(huán)境才是最重要的因素。如河南林縣食管癌、廣東惠州鼻咽癌、非州Burkitt淋巴瘤等發(fā)病與地域有關,即與環(huán)境有關。隨著對分子生物學技術的深入研究,人們越來越認為是多種環(huán)境因素長期作用的結果,本家系圖中1~4 HBV(-)且在1980年前出嫁離開原居住地,0/4發(fā)病,因此可以認為發(fā)病與1980年后的環(huán)境密切相關,證明環(huán)境為家族性聚集癌的又一重要因素。我國2004年流行病學調查報告有7.35%HBV攜帶者,既1億的HBV感染人群,但大多數最終沒有發(fā)展肝癌,而有肝癌家族史的成員即使不在相同環(huán)境下生活最終也會發(fā)生肝癌,同為HBV感染的兩個群體而肝癌的發(fā)病率卻不同,即使同一家系中癌的發(fā)生也不是均等分布,存在明顯差異,有些容易發(fā)生,有些不易,可見肝癌的發(fā)生發(fā)展還與某些易感因素有關,這些易感因素在發(fā)病中也可能起到同樣重要的作用。對致癌因素的敏感性增高,引起癌聚集,這一現象提示易感性可能是又一重要因素。因此可以概括地認為:家族聚集癌與遺傳因素、環(huán)境因素、易感因素三者密切相關,遺傳癌基因是內在因素,共同生活環(huán)境是外在因素,同時還受易感性影響,是這些因素共同作用下產生的一個總效應。
家族聚集癌強調血緣關系,家族內有一二級血緣關系的親屬中超過2人以上有患癌史,才歸為家族聚集癌,有意思的是本例沒有血緣關系而生活在同一家庭中的(家系圖中5)也照樣發(fā)病,這是否屬于家族聚集呢?夫妻之間無血緣關系但有長期共同生活的環(huán)境,也有很多共同患癌的報道,這算不算家族聚集呢?因此目前的定義似乎不能準確地包含“家族”這一概念,僅強調血緣關系并不合適,更確切地說“家族”應該是指有血緣關系或共同生活在一個家庭的群體,才能更完整地含蓋,這一延伸是否能得到廣大學者的認可有待進一步討論,并對家族聚集癌高發(fā)地區(qū)進行多中心流行病學調查、分析、研究。
文獻來源:現代腫瘤醫(yī)學,2017年4月第25卷第08期:1313-13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