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一項發(fā)表在雜志Circulation上的研究旨在確定積極降低血壓(BP)是否能夠防止房顫(AF)患者進行導管消融后房顫的復發(fā)和高癥狀的負擔。
研究者們隨機分配184例AF和BP大于130/80 mmHg的患者在進行AF導管消融術(shù)前進行強化BP治療(目標<120/80 mm Hg)或標準BP治療(目標<140/90 mmHg)。
主要終點是AF /房性心動過速/心房撲動的癥狀復發(fā)持續(xù)大于30秒,在導管消融后3個月通過盲法終點評價確定。
此項研究結(jié)果顯示:中位隨訪時間為14個月。在6個月時,強化性BP治療組的平均收縮壓為123.2±13.2,相比之下,標準治療組為135.4±15.7mm Hg(p <0.001)。
主要終點發(fā)生在106例患者中,強化性BP治療組為54例(61.4%),而標準治療組為52例(61.2%)(危險比0.94,95%置信區(qū)間0.65-1.38,p = 0.763)。
在對年齡影響的預先指定的亞組分析中,強化性BP治療組中,≥61歲的患者具有較低的主要終點事件發(fā)生率(危險比0.58,95%置信區(qū)間(0.34,0.97),p = 0.013)。在強化BP治療組中有較高的低血壓發(fā)生率,需要藥物調(diào)整(26%對0%)。
此項研究得出結(jié)論:進行積極的BP治療沒有減少房顫患者導管消融后房性心律失常的復發(fā),但導致了更多的低血壓發(fā)生。
原始出處:
Parkash R, Wells GA, et al. The Effect of Aggressive Blood Pressure Control on the Recurrence of Atrial Fibrillation After Catheter Ablation: A Randomized, Open Label, Clinical Trial (Substrate Modification with Aggressive Blood Pressure Control: SMAC- AF). Circulation. 2017 Feb 22. pii: CIRCULATIONAHA.116.026230. doi: 10.1161/CIRCULATIONAHA.116.026230.